男教師連狎3女學生 官斥濫用信任囚5年
【明報專訊】中學男教師獲14歲女學生主動示愛,以「老公老婆」互相稱呼,二人更多次性交。男教師後來再與兩名15歲女學生發展曖昧關係,曾對她們毛手毛腳,並與其中一人性交。他早前承認非法性交及非禮等8罪,昨被判囚5年。
法官陳慶偉指出,現年31歲的被告最後一次與事主Z性交是在去年3月,兩個月後他便開始追求事主X,當X拒絕被告的性要求後,被告便與事主Y發展性關係,法官形容被告「一個接一個」找女生滿足性需要。法官又引述心理被告,指被告對師生之間親密行為的界線模糊,對展開性行為態度隨便,更利用師生之間的信任對學生加以剝削。
女生示愛 租度假屋性交
法官認為,3名事主年齡尚輕且心智脆弱,情緒亦十分敏感,被告為人師表本應循循善誘,卻犯下本案,更令事主X及Y蒙受心理創傷。雖然事主Z認為與被告真心相戀,更反指其餘兩名事主引誘被告,但無論如何法庭有責任保護未成年兒童免受侵犯,故須判處阻嚇性刑罰。
3女生全部未成年
根據案情,2014年事主Z只有14歲,被告是其化學老師,某天Z主動向被告示愛。兩人成為情侶後到南丫島度假屋,其間Z主動購買安全套與被告性交,及後兩人曾到梅窩度假屋及被告家中性交。被告翌年搭上校內另一女生、時為15歲的X,曾在戲院內欲伸手摸她私處及胸部,但被X推開,X其後提出分手。
邀女生上門侵犯
被告翌月再邀請15歲女生Y到其家中,強吻及摸她胸部,又強行脫掉她的褲,用手指插入其下體。被告事後再次邀請Y上門,問她是否願意獻出「第一次」,Y感害怕但沒反抗,被告遂與她性交。後來X向校內教師及社工提到曾遭被告非禮,校方遂報警揭發事件。
【案件編號:HCCC31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