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違規排污 污水廠承辦商控14罪
【明報專訊】屯門望后石污水處理廠今年4月被揭發調低污水處理溫度,違規排污。環保署昨決定起訴涉事承辦商昇達廢料處理有限公司合共14項違反《水污染管制(一般)規例》控罪,若全部被定罪,最高可判罰款280萬元。
全罪成可罰款280萬 每罪可囚6月
環保署昨公布,環保法規管理科於今年5月底至6月期間,發現該滲濾污水處理廠的排放量多次超出水污染管制牌照規定上限,而且未有每次按牌照規定即時知會環保署;有一次排放的總氮量上限超過牌照規定,涉違反《水污染管制(一般)規例》。環保署已完成蒐證工作,決定起訴涉事承辦商合共14項控罪。根據《水污染管制(一般)規例》,排出污水超過牌照規定的要求標準或違反牌照內載條件及規定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每項控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萬元及監禁6個月。
環保署至今扣營運費逾330萬
昇達廢料今年4月被揭發降低污水處理廠的處理溫度,涉沒按環保署要求以1000℃高溫燃燒沼氣,就把污水排出大海。環保署其後成立專責小組調查事件,署方表示會在整個調查完成後公布調查結果。而就該廠未能根據其設計要求有效處理污水,環保署亦已按合約機制,扣減向該承辦商發放的營運費,截至今年11月中,已扣減其營運費逾330萬元。
環保署8月時表示,在初步調查期間發現污水處理廠故障,不能有效處理污水,署方即時指令承辦商停止運作並維修。環保署昨表示承辦商已完成第一階段的維修,並於今年10月中恢復有限度運作,以處理濃度較低的滲濾污水。環保署稱已責成承辦商盡快開始第二階段的整體維修,以恢復該廠全面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