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禁上門推銷熱水爐暖爐
【明報專訊】省府昨動議實施新規例,規範樓房買賣的屋宇檢驗、家庭用品上門推銷及發薪日貸款服務。
動議包括修訂連串消費法例﹐如禁止某些家居器具的登門推銷,包括熱水器、暖爐、冷氣機及濾水器﹔管制驗屋行業的運作,規定驗屋師必須領有牌照及具備正當資歷,有最低限度的標準,來履行合約、作出驗屋報告﹐披露驗屋後的細節信息與評定驗屋師的表現。
此外﹐新例也加強使用金融服務者的保障,對銀行以外的金融服務,比如發薪日貸款服務,作出新的運作規定,包括延長還款日期,在一個貸款與另一個貸款之間予以更多寬限,以及擴大對抗不公平收數手法的規例。
安省消費者服務廳廳長賴朗德(Marie-France Lalonde)昨動議推行的規管新例,是安省《消費者利益為先法》(Putting Consumers First Act)的一部份,目標在於保障消費者在一般家庭及金融服務交易中的利益。
賴朗德說﹕「我們政府致力保障消費者的權益,不論他們是在家中或在市集中購物。動議推行的法案,將加強安省消費者的保障。與此同時,我們會繼續讓消費者了解他們的權益,使到省民得到更佳的服務。」
代表怡陶碧谷中區(Etobicoke Centre)的省議員貝克(Yvan Baker)說﹕「我聽過太多人的投訴,包括很多的長者,在上門兜售中吃了虧。動議可保護易於受人說話所動的一群,同時給消費者更大的保障,對抗激進、有誤導性的上門推銷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