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加中領導人昨日公布雙方在中國總理李克強訪加所達成的經貿協議時,中國《法制日報》周五報道,中加兩國政府周四在加拿大簽訂了《中加關於分享和返還被繳資產的協定》。
這個協定的簽定,在昨天的中加領導人聯合新聞發布會上並無提及,加拿大總理辦公室也沒有公布,因此不知是否是雙邊會談的其中一項內容,抑或是獨立於今次加中雙邊會談之外簽定的。
中國《法制日報》說這是中國在追繳犯罪所得領域對外締結的首個專門協定,也是中國在海外追逃追贓方面取得的「一個里程碑」式的重大進展。
《法制日報》引述外交部境外追逃和國際執法合作特別協調員孫昂解釋協議具體內容時表示,如果一方法院認定犯罪所得屬於另一方或其境內的企業、個人合法所有,犯罪所得將依法「返還」。
如果無法認定犯罪所得的合法所有人,一方沒收後可依法與另一方「分享」沒收資產,分享比例根據另一方提供的協助大小確定。協定還明確了資產返還以及分享的程序和途徑。
協定是中國在追繳犯罪所得領域對外締結的第一個專門協定。在國際司法執法合作領域,長期存在着追贓難於追逃的現象。
自「天網」行動開始以來,在一年多時間裏,「百名紅通」人員已有三分之一歸案。而從全球範圍來看,轉移至境外的腐敗資產只有很小的比例最終返還給了來源國。協定為中加之間追繳轉移到對方境內的犯罪所得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手段,為中國與更多的國家開展類似合作開闢了新的途徑。在全球一體化日益發展的今天,國際社會已經普遍認識到,犯罪所得的跨境流動既是來源國的損失,也是對流入國法律秩序的破壞。各國必須聯手應對。來源國與流入國通過國際合作返還或分享犯罪所得已成為跨境追贓的重要方式,本協定完全符合合作追贓的這一新趨勢,是打擊跨國犯罪新形勢的必然要求。
紅通65號蔣謙從加回國自首
另外,據中紀委網站報道,第65號「百名紅色通緝人員」蔣謙主動從加拿大回國投案自首。蔣謙原為武漢市城市排水發展有限公司拆遷協調部原部長,因涉嫌貪污、濫用職權罪,於2011年11月逃往加拿大。
湖北省及武漢市高度重視此案,隨即成立專班展開調查取證,並啟動違法所得沒收程序,加強與加拿大雙邊司法執法合作,成功將蔣謙勸返回國歸案。據悉,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已於去年12月依法裁定對蔣謙違法所得的逾1400萬元人民幣的款物予以沒收,並上繳中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