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安省倫敦1對夫婦在臥房禁錮10歲侄兒兩年﹐法官周三判處兩人入獄18個月﹑守行為兩年。案中45歲男子與51歲女子今年5月認罪﹐承認沒有提供生命必需。男孩受保護﹐兩名被告的身分不得公開。法官周三判刑﹐兩名被告低頭。法官下令﹐兩人不得接觸侄兒。
警方說﹐該案案情駭人﹐他們在2014年5月拘捕兩名被告。
1人撥打匿名電話﹐向保護兒童會舉報﹐要求它到男孩的寓所查案。
保護兒童會人員造訪男孩﹐兩名被告不肯開門﹐警方到場支援。
警方在屋內發現1名10歲男孩﹐他困在主人房﹐房內滿是垃圾﹑糞便﹐睡牀沾滿尿漬。男孩獲送醫院﹐他營養不良﹐在醫院調養。
警方估計﹐男孩在臥房禁錮18到24個月﹐每天吃兩頓快餐。法庭獲悉﹐當姑母送食物時﹐男孩總會對她說「對不起」。
警方相信﹐男孩從沒上課。
法庭聞悉﹐男孩的母親死後﹐他的生父無力照看他﹐於是委託這對夫婦帶孩子。2010年﹐男孩離開南韓﹐移居加拿大。
今年7月法庭審訊期間﹐法庭得悉﹐男孩最後一次走出寓所﹐是在2013年﹐此前他的姑母肩部受傷﹐她說她「沒有辦法控制」他。法官斯科倫斯基(John Skowronski)在判刑時對兩名被告說﹐「我想你們明白﹐為何這(判刑)必須嚴厲」。
該男孩營養不良﹐體重過輕。警方發現他時﹐他已一年沒有洗澡。
斯科倫斯基提到男孩的受害人聲明﹐指男孩戰戰兢兢、困惑、孤單、悲傷與嫉妒﹐因為他無法出外。他說﹐「其他孩子認為理所當然的事情﹐他覺得特別﹐要在聲明中提出」。
男孩現在有寄養﹐他健康成長。男孩說﹐他「上商店﹐玩遊戲﹐上圖書館﹐有許多朋友」。
辯方要求法庭判被告在家軟禁1﹑2年﹐但法官斯科倫斯基指出﹐被告違背誠信、男孩生活環境惡劣﹐鑒於這些嚴重情況﹐他否決有條件刑期。
兩名被告發表道歉書﹐表示悔意﹐祝福男孩﹐祈求他寬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