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港燈早於2013年提出2014至2018年發展計劃時,已向政府申請興建新機組L11,其後遭到擱置,但政府昨晚又突然公布行政會議已批准興建。有學者估計,這有可能跟政府正與兩電談判新一份管制計劃協議有關。 中電多投資 港燈較少 城大管理科學系能源與環境政策研究中心總監鍾兆偉表示,中電早前向港府申請興建兩台燃氣機組,但只獲批建一台,有可能無法達到整體電力市場於2020年設下的減排目標,故要再批准兩電興建多一台機組,而因應政府正與兩電就2018年後的管制計劃協議談判,中電若再獲批新機組,再加上計劃興建的海上加氣站,資產將不斷膨脹,或令電費上漲。 反觀港燈未來大型基建欠奉,故政府透過批准港燈興建新燃氣發電機組,以換取在協議中削減准許利潤,又可達到減排目標,屬一舉兩得。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