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員濫權強控拒酒精測試
法官替華裔司機出一口氣
錄影為證 司機被拖拽出車鎖手銬
【明報專訊】約克區一名警員濫用警權,強指一名華裔司機醉駕,不理會司機不懂英語的語言障碍因素,強行將華裔司機從車內拉出,鎖上手銬將地帶返警署,司機因而受傷,並被落案控告拒絕酒精測試。
事發時坐於司機位旁有一女子,她已用英文代男司機回答了警員所有問題,並告訴警員司機會自行下車,但警員並無理會。
華裔司機在被提堂檢控時,警方還提交了警車上的監控錄影,作為呈堂證供。
法官看完上監控錄影後,直指警員作假證供,判司機醉駕罪名不成立。
濫用警權的警員名叫范戈羅夫(Ron Vangroff)他出庭時向安省法院的法官稱,他當時駕駛一輛警車在路上巡邏,看到一輛房車在萬錦市的一個路口,突然從直行線左轉上堅尼地路(Kennedy Rd.),駛入一個商場。
作為警員的他即駕警車尾隨其後,看到那房車高速離開商場,又高速在堅尼地路上飛奔。這時,他打開了車頭攝錄機。
范戈 羅夫向法官說,那輛房車從堅尼地路拐入Lee Rd.,而且又是從直行線突然左拐。警員於是打響警號將房車截停。他走到房車駕駛員身邊,聞到車內有一股酒味,於是問司機林某(Ka Lung Lam)從哪裡來,司機卻一點反應全無,眼睛發紅,目光呆滯。
范戈 羅夫稱他要求司機離開其座駕司機位,而且說了好幾遍,但司機還是沒有反應。於是他用手猛然抓住司機的夾克衫,對司機說他已經被逮捕,理由是他醉酒駕車。范戈 羅夫聲稱,他相信那司機是因為喝醉了,所以才對警員的問話不理不睬。
把司機拖出駕駛座後,范戈 羅夫進行搜身並將司機用手銬鎖上,推司機進警車內。警員聲稱他此時才發現,司機的英文不好,只會說中文,於是他叫來一位能說中文的同伴作支援。
那名司機被送到警察分局後,向范戈羅夫稱自己的手指和腿都被對方弄傷,而且手指還在流血。范戈羅夫則聲稱,那是司機被鎖入警車後才造成的,是否為自殘則很難說。
審案的法官布爾克(P.N.Bourque)看完警車上的監控錄影後表示,涉案的華人司機在轉入Lee Road時,並不是從直行線突然左轉,而是循規蹈矩地打左燈,從左轉線轉向。
警員雖然聞到車內有一股酒味,但沒有湊近司機的臉,來確定酒味是否從司機的嘴裏散發出來。
當警員向司機問話時,坐在房車副駕駛座上的女子回答了他所有的問題。而且,警員聲稱他連續要求司機下車都被忽視,於是才伸手把司機拖出車外。實際上,在說第一聲「下車」時,那警員就已經動手要把司機拖出車外。
錄影顯示,警員拖拽司機的動作非常粗魯,是雙手抱住司機的身軀往外拉,而不只是抓住司機的衣服,並且在喊「再不出來就扯爛你的衣服!」
在這一過程中,那司機和他的女伴一直在用中文交談,而且在警員第一、二次拖拽時,那女士就已經用英語告訴警員,那司機自己會下車。
法官認為,警員對司機的語言障礙視而不見,輕易地下結論認為司機是因為醉酒而無視警員的要求。他從來沒有問那司機是否會說英文,顯然從一開始那警員就意識到那司機有語言障礙。
而且警員也沒有告訴那名女乘客別說話,也沒有詢問是否有語言障礙的問題,他甚至還做假證供稱,那女乘客一言不發。
警員對自己拖拽司機時所使用的武力輕描淡寫,輕易地認為司機是不肯合作而需要武力對付。對於司機手指所受的傷也給出一個很爛的解釋。法官稱,他有理由相信,司機是在被警員拖出車外時受的傷,包括手指和腿傷。
有鑑於此,法官對於警員的證詞就非常小心,作出了仔細的審視。最後他認為,警員范戈 羅夫缺乏客觀證據去逮捕這名司機並要求他接受酒精測試,因此那司機沒有義務去進行測試,他的拒絕並非不合法。
因此法官撤銷了對這名司機的拒絕酒精測試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