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種大麻新規則 要獲醫生批准使用
(渥太華11日加新社電)聯邦衛生部周四頒布新規則﹐管理患者獲授權自己種植大麻的事宜。司法部長說﹐聯邦修訂的這些新規則﹐可能構成政府未來大麻合法化的總體計劃。
新規則將允許一些人﹐在獲得醫生批准使用藥用大麻後﹐可以自己種植有限的大麻﹐或指定某人代勞﹐但只是為個人使用。
司法部長王州迪(Jody Wilson-Raybould)說﹐聯邦專責小組將考慮這些規則﹐該小組負責起草建議﹐如何將消閒大麻合法化。
圍繞大麻合法化的規則﹐將於明年春季公布。
按照衛生部周四公布的新規則﹐獲准的患者將可以根據處方﹐以及室內還是戶外種植的選擇﹐種植特定數量的大麻。假如室內種植﹐患者每克乾大麻可種植5株植物﹔戶外則為每克2株。
新規則將於8月24日生效。
聯邦法庭今年初裁定﹐禁止患者種植藥用大麻﹐侵犯他們的憲法權利。新規則正是對此裁決的回應。
法庭給聯邦政府6個月的時間﹐制訂新規則﹐允許患者為個人用途﹐種植自己所需的大麻。
衛生部官員說﹐政府相信﹐新規則為患者使用藥用大麻﹐提供了合理途徑﹐並解決了法庭裁決中提出的問題。官員還重申﹐一些藥房和善心會所也提供藥用大麻﹐但那種做法被視為非法經營。只有透過加國34個有牌供應商﹐才能合法購買藥用大麻。這些供應商服務大約7萬名客戶。
按照新規則﹐這些有牌供應商﹐將是大麻植物與種子的合法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