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桃檢調偵辦桃園市議員李雲強、張肇良利用人頭帳戶詐領助理薪資一案,經檢察官漏夜訊問,認為2人犯罪嫌疑重大,詐領362萬元的李雲強和懷有4月身孕負責領錢的妻子孫頤婕分別50萬元和20萬元交保。曾競選立委失利的張肇良,則因詐領薪資超過1020萬元,涉犯重罪且有湮滅證據、勾串證人之虞,檢察官於12日凌晨向桃園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並將持續追查一行人不法所得,以釐清案情真相。 檢調指出,國民黨籍李雲強、民進黨籍的張肇良均為前桃園縣議會第17屆縣議員(任期自99年3月1日至103年12月25日),並為現任桃園市議會第1屆市議員(任期自103年12月25日至107年12月24日)。 李雲強涉嫌自99年3月1日擔任桃園縣議會議員起,明知議員公費助理費用為助理職務上之報酬,並屬助理之薪資所得,竟以未實際擔任助理工作的親朋好友為人頭助理,向桃園縣(市)議會申報公費助理薪資,使不知情的桃園縣(市)議會出納人員,依李雲強出具之不實文書,將助理薪資撥至李等人的人頭帳戶,李再指示配偶孫頤婕持人頭帳戶提款卡提領後,供己花用,計詐領362萬5448元。 張肇良同樣自99年3月1日擔任桃園縣議會議員起,以未實際擔任助理工作的親朋好友為人頭助理,向桃園縣(市)議會申報公費助理薪資,使不知情的桃園縣(市)議會出納人員,依張出具的不實文書,將助理薪資撥至人頭帳戶,張再指示何姓助理持人頭的存摺、印章至銀行提領現金交由張花用,計詐領1020萬7186元。 桃檢肅貪專組趙燕利主任檢察官、蔡鴻仁、康惠龍檢察官獲報蒐證後,於11日清晨,協同檢察官吳明隉B廖晟哲、胡原碩、林秉賢、林岷奭、翁健剛、郭書綺共同指揮桃園市調查處調查官,持搜索票同步搜索李雲強、張肇良議會辦公室、服務處、住處等,並傳訊2議員以及其前後任助理等19人,經漏夜複訊,李雲強、孫頤婕、張肇良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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