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據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2016年8月11日,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河北省委原常委、秘書長景春華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一案。長春市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景春華當庭表示認罪。 長春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01年至2013年,被告人景春華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承攬工程、企業發展經營、職務晉陞或調整等事項上謀取利益,單獨或通過其妻非法收受河北省昌悅房地產有限公司、吳海匯等31個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6054.7598萬元。另,景春華對共計折合人民幣8635.7137萬元的財產不能說明來源。提請以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追究景春華的刑事責任。 法庭上,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景春華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充分發表了意見,景春華還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記者及各界群眾40人旁聽了庭審。最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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