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立法會議員黃毓民被指前年7月在立法會用杯擲向特首梁振英,事後被控普通襲擊罪,案件昨續審。黃毓民自辯稱,自己的行動令整個溫和民主派抗爭升級,「個個都學緊我炾捸v。 稱掟蕉非針對官員個人 被告黃毓民(64歲)昨接受控方盤問後,在覆問階段批評控方刻意誤導法庭,稱控方利用其呈堂片段,指他以往在立法會向時任特首曾蔭權「掟蕉」及拿走財政司長曾俊華的文件,是針對官員個人。黃重申,他是針對整個政府、制度,又稱其抗爭手法可通過電視直播,為基層出頭,為弱勢發聲。 黃毓民提到,控方質疑他擲物為聲援泛民,但當時沒人留意到他,黃激動地稱,聲援不用他人留意,「唔通我要同佢say hello(打招呼)先咁呀?」又稱其抗爭手法令溫和泛民仿效,「個個都學緊我炾捸A到我唔做,佢]都做啦」,重申抗爭是任何可行方式都要嘗試。 黃毓民完成作供後選擇不傳召任何辯方證人,控辯雙方昨商討何時結案陳辭時,黃稱他的結案陳辭可能有4萬、5萬字,又說現時正為立法會選舉做準備,需時研究本案,裁判官遂將案押後至下月7日及8日作結案陳辭。 立法會選舉九龍西各名單排首位者按序為:1.吳文遠、2.何志光、3.毛孟靜、4.梁美芬、5.譚國僑、6.朱韶洪、7.黃毓民、8.黃碧雲、9.林依麗、10.蔣麗芸、11.關新偉、12.劉小麗、13.游蕙禎、14.李泳漢、15.狄志遠。 【案件編號:ESCC26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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