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大老鼠倉案二審 易方達前副總陳志民囚4年
【明報專訊】備受市場關注的國內最大基金老鼠倉案,已作出二審宣判。據《京華時報》報道,廣州市人民檢察院前日發布消息稱,該案二審宣判維持原判,易方達前副總陳志民獲刑4年。
根據廣州市人民檢察院官網的公布,易方達公司前投資總監及積極成長基金經理陳志民,因涉嫌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一案,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裁定駁回陳志民的上訴,維持原判。
公開信息顯示,法院一審判處陳志民有期徒刑4年,處款2,830萬元(人民幣‧下同),追繳違法所得約2,826萬元。據悉,該案再度刷新內地最大老鼠倉案件的紀錄。自2009年底,陳志民便走上了老鼠倉之路,其本人憑借職務便利,涉及利用掌握未公開信息,從事與該信息相關的證券交易活動,其買賣股票數量達87隻,成交金額18.84億5元,非法獲利2,826萬元。
自陳志民2013年12月16日辭職,到2014年11月28日主動投案,其間歷時近一年。早在2000年12月,陳志民入職易方達基金,當時易方達尚處於籌備之中。
隨後,易方達基金於2001年4月成立,陳志民曾擔任科翔、科瑞、科匯等多隻基金的基金經理。2012年3月,陳志民被提拔為公司副總經理、投資總監等職,分管公募業務。
陳志民在2004年9月9日至2011年4月21日擔任易方達積極成長的基金經理,在任期間基金淨值增長率為394.07%;同類基金的區間平均淨值增長率為36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