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遵理學校疑發生師生戀事件,令外界關注中學生如何處理感情問題。家計會教育經理李明英向筆者表示,大部分處於青春期的少年,都會有喜歡或愛上某人的感覺,屬於自然不過,但需先了解對方為人、大家可否相處得來等;如對方提出性要求,而自己未滿性交合法年齡、不確定與對方關係、未準備好等,都必須跟對方說清楚及明確表示「不要」。 家計會:絕不可以性關係換「承諾」 中學生在談情期間,可能會遇到對方提出性要求。李明英表示,學生除要確定女方年滿16歲、不會觸犯「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罪行外,也需細想自己的立場,如自己未準備好或對此反感,便要明確告訴對方,並共同訂立身體親密界線,「如雙方一旦開始撫摸,一時三刻很難控制到下一步」。如對方不斷要求發生性行為,除了清晰表達自己的意願外,也要避免跟對方浪漫共處。李又稱,性行為是基於大家相愛的親密行為,提醒學生與對方發生性行為並不可擔保日後與對方有穩定的關係,更不可以性關係換取對方所謂的「承諾」,否則只會被對方視之為發泄性慾的對象。李稱以為利用自己身體便可令對方留下,是自欺欺人的想法。 外展社工:約會衣著性感易成藉口 若雙方發展至單獨外出,外展註冊社工楊小姐提醒,女生需事先有拒絕的準備、避免穿著性感衣服,以及選擇多人的約會地點,先觀察對方為人才決定是否繼續交往。楊表示很多被侵犯的受害人,都說當初「太突然、沒準備」,令她們不懂抗拒,她建議約會前應訂立底線,稍有不妥要堅決「說不」。另外,她建議女生穿著牛仔褲或較多布料的衣物,「有些男孩會認為女孩穿得性感便『預驉z」,避免對方有下一步行動的藉口。 首數次見面避免上對方家 楊稱女生應避免首數次見面便上對方的家。「部分個案中的男孩會以不同藉口,邀請女孩上他的家,再半推半就發生關係」。她提醒女生不要讓對方輕易「轉場」,在任何情G下也不要上對方的家。 最後,李提醒若雙方同意發生性行為,必須對自己負責,一定要使用安全套,「試想後果,若懷孕或染上性病,是誰要面對?」她又建議學生可請教其他有戀愛經驗的長輩,也可找朋友或社工傾訴,令自己的想法更清晰。 (逢周三見報) 余諫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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