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移民」都須申LMIA
除了欲引進外勞的僱主對申請LMIA有興趣外,「快速移民」(Express Entry,簡稱EE)申請人也是LMIA的另一類「客戶」。因為移民部去年初開始實施的「快速移民」系統,加重了LMIA的功能,對能提供LMIA的申請人給予600分的加分,讓申請人可以搶先獲得邀請移民的機會。
由於LMIA對EE申請人能否移民具有關鍵作用,愈來愈多已畢業的中國留學生,會要求僱主代為申請LMIA,由於不少僱主對於LMIA的申請仍一知半解,去年移民部即特別訓練6名LMIA協調專員,派往全國各地協助僱主申請LMIA,其中有一人即被派在溫哥華的辦公室工作。
移民律師辛湉王(Steven Meurrens)指出,本地僱主為了取得LMIA,必須能夠提供達到市場水平的薪資,而不少剛畢業的留學生,由於並無經驗,僱主不願給予較高薪水,以致很難在薪資水平上達到要求。
另一名移民顧問就說,LMIA申請成本高,不是每名僱主均願意代已在該公司工作的留學生提出LMIA的申請,而有些僱主在連續為員工提出LMIA申請,均因為不同原因遭到拒絕後,對申請LMIA也無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