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2016年4月上旬,「巴拿馬文件」揭露多國名人的跨國避稅行為,撼動全球。全球化為這些人提供了避稅的通道,同時便利了全球傳媒透過跨境合作調查事件。
「巴拿馬文件」涉名人政要
事件始於2015年3月,一名匿名報料人聯絡德國媒體《南德意志報》,希望揭露一宗涉及多國元首、政要、名人的跨國避稅行為。由於資料數量龐大,《南德意志報》聯絡位於美國的國際調查記者同盟(ICIJ),與全球78國107家媒體展開調查。
經歷一年調查,ICIJ與多國傳媒在2016年4月3日發布初步調查結果,發表1150萬份取自總部位於巴拿馬的莫薩克.馮賽卡律師行(Mossack Fonseca)的「巴拿馬文件」(Panama Papers),律師行及其逾35國辦事處被指由1977年至2015年12月,註冊214,488間離岸公司,助全球14,153名客戶管理財富。逾50國的140名政治人物及其相關者在近40年間藉離岸公司握有龐大秘密資產。
或涉逃稅洗黑錢
「巴拿馬文件」披露各國元首、政要、富商等人設立離岸公司,當中不一定有犯法行為,可以從事正常業務往來,但是也可能逃避在國內應繳交稅項,如所得稅。
部分公司透過開設離岸公司,注入非法獲取的金錢進行投資以「洗黑錢」。部分成為「避稅港」的發展中國家因法制不完善,加上為吸引外資而設立的寬鬆財務機制,令這些公司能輕易避過政府或國際組織的調查。
此外,莫薩克•馮賽卡律師行部分客戶是被美國財政部制裁的企業,或涉及國際安全。例如朝鮮大同信貸銀行金融(DCB Finance)曾為朝鮮政府集資,並與支持該政權核武器計劃資金的銀行有聯繫而被美國制裁。
冰島總理下台 西班牙工業部長辭職
冰島總理貢勞格遜在金融海嘯期間,通過莫薩克.馮賽卡律師行秘密購入離岸公司Wintris,管有3間冰島銀行發出數百萬美元債券。貢勞格遜2013年成為冰島總理,他後來參與救援破產銀行的磋商,頂住了外國債權人,卻沒披露他與Wintris的關係,有隱瞞利益之嫌,引起民眾示威。他抵不過民眾及國會的壓力,4月5日宣布辭職,成為首個因「巴拿馬文件」下台的政要。4月15日,西班牙署理工業部長Jose Munuel Siria因隱瞞自己在「避稅港」巴哈馬群島和美國新澤西州開設離岸公司,終不堪輿論壓力辭職。
中國領導層家族涉事:「捕風捉影」
調查報道揭露國家主席習近平等領導人家族以離岸公司擁巨額資產,包括其姐夫鄧家貴。文件顯示,鄧家貴2009年在英屬處女群島成立兩間空殼公司,當時習近平已是中央政治局9名常委之一。中國外交部發言人以「捕風捉影」形容文件,拒絕評論。
英揆「擠牙膏」回應損誠信
2012年揚言要解決避稅問題的英揆卡梅倫,被揭發父親在1982至2010年設有離岸公司處理投資及避稅。卡梅倫4月7日承認跟其父涉嫌避稅的離岸信託基金有關,夫婦曾持有和沽出該基金股份獲利,但強調依足法例交稅。其後他公開近6年稅務紀錄以示清白,但「擠牙膏」式回應事件,造成誠信危機。
「巴拿馬文件」與經濟全球化
全球市場在遵從自由經濟的原則下,國際經濟活動再不受地域疆界影響,變成一個無國界的自由經濟市場,於生產、金融和貿易3個層面上都能作出跨國交流。24小時運作的匯率機制使國家間的資金更易流動,令金融市場更流通。結合通訊科技的發展,國際金融交易的速度大增,一天24小時隨時都存在即時(real time)的交易行為,擺脫了時間和空間的限制和負擔。
經濟全球化下,部分國家為吸引外資,主動消除貿易壁壘,使資金變得更加流通;部分國家提供稅務優惠,吸引外資到當地開公司;互聯網發展亦進一步將時間和空間壓縮,客戶能輕易在網上處理轉帳等銀行事務。這些客觀條件被富商利用作避稅或「洗黑錢」的工具,因而促成「巴拿馬文件」風波。
避稅港(Tax Haven)成灰色地帶
根據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的定義,部分地區訂立零稅率或名義稅率、缺乏有效的信息交流、缺乏透明度,以及政府不會要求設立機構的公司有明確的經營活動,即為「避稅港」。
稅務優惠成漏洞
「避稅港」指稅率偏低的地方,或指政府向外資企業提供各項的稅務優惠,以吸引外資到當地開設公司。以非洲國家肯尼亞為例,外國企業在部分經濟特區設廠,即可享首10年免稅。
部分企業或富商會在離岸開設「空殼公司」作為資金轉移的工具,並利用其他人隱藏資產真正擁有人。開設「空殼公司」是合法,但被用作逃稅或洗黑錢便犯法。
自由貿易協定被利用
為便利各國的貿易交流,不少國家會與其他國家簽訂多個自由貿易協定,確立處理國際貿易關係之準則及消除國際貿易障礙。然而,不少商人卻利用此通道避稅。以美國和巴拿馬的自由貿易協議為例,該協議在2012年生效,內容包括免關稅、貨物和服務自由化、海關管理和貿易便利化、消除貿易技術壁壘等。有評論批評貿易協議將使企業更容易轉移資金,而且美國政府難以打擊在境外發生的避稅行為。
法例助隱藏身分
根據內地財經雜誌《第一財經》,巴拿馬設有一系列保護企業和個人私隱的法例,公開註冊時公司股東的姓名甚至不必透露,而且當地的銀行私隱法規十分嚴格,除非與恐怖主義、販毒或其他重罪調查有關(但不包括避稅),金融機構禁止提供有關離岸銀行帳戶或帳戶擁有人的信息。這些法例有助資產持有人隱藏身分,甚至阻撓執法人員調查。
香港是最佳中介
「巴拿馬文件」顯示,香港成立的離岸公司最多,並擁有最多「避稅中介公司」,為客戶提供在「避稅港」開設離岸公司的中介服務,共有2212間。
香港的金融保密分數排全球第二位,次於瑞士,這代表公司在港隱藏資產十分容易。另外,中國分析員Andrew Collier接受BBC訪問時表示,中國富翁擔心內地經濟放緩損害到他們的財產,加上中共反貪運動加劇,他們於是利用香港作為跳板,將資金轉移到海外。
專長稅務工作的立法會議員梁繼昌解釋,以下「優勢」讓香港能吸引大量外地資金,令相應的「避稅」服務應運而生﹕
•位於亞太區中心,不論是內地、東南亞甚至澳洲,來港都甚方便;
•無資金和外匯管制,資金流入毋須申報;
•資訊發達;
•法制基礎穩健。
《明報通通識 第38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