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申鼓吹港獨違《基本法》 政制局:言論自由非全無限制
【明報專訊】提倡港獨的香港民族黨成立引起各界關注,立法會議員林大輝書面問政府如何及何時會「依法處理」等,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昨日書面回覆,重申鼓吹港獨行動違反《基本法》相關條文,律政司會密切關注事件,並與相關執行部門保持緊密聯繫,有需要時採取合適行動;又提到言論自由並非完全沒有限制,包括須保障國家安全或公共秩序。
林大輝向政府提出13個有關民族黨的提問,要求政府回應,包括有否評估民族黨是否合法組織、如何依法處理、會否申請法庭禁制令,禁止主張港獨的組織進行任何活動等。
指須保障國家安全公共秩序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未有逐個問題回應,僅綜合回覆指香港自古以來是中國領土,基本法清楚指出香港是中國不可分離的部分;是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地方行政區域,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回覆引述多名高官評論港獨的言論,包括律政司長已表明,鼓吹港獨的行動違反基本法,律政司會密切關注事件,並與執法部門保持緊密聯繫,有需要時會採取合適行動。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回覆續說,基本法第27條訂明香港居民享有言論自由,但言論自由不是完全沒有限制,又引述《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9條指出,發表自由附有責任及義務,當中有兩點,包括須尊重他人權利或名譽;保障國家安全或公共秩序、或公共衛生或風化。
在回覆中,特區政府重申,任何鼓吹港獨的言行,均不符合香港的憲制秩序,不符合基本法,不符合香港社會的整體和長遠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