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馬鞍山礦場見證本港採礦業興衰,炸藥倉等礦場礦務居地構築物昨獲古諮會確認評為3級建築,但日前炸藥倉因未有寮屋登記編號而被地政總署「強拆」,門窗遭拆牷C古諮會主席林筱魯昨在確認評級前,主動要求政府解釋,古蹟辦館長(歷史建築)伍志和引述地政總署回覆稱,清拆工程的寮屋管制辦事處不屬土地發展範疇,故不在通報機制的資料傳閱名單內,而炸藥倉的文物價值未受破壞。文物保育專員任浩晨指出,將再次提醒各部門多加留意。林筱魯認為事件雖不代表通報機制出現結構性問題,但反映地政總署在上傳下達信息時脫節,導致今次誤會,提醒政府相關部門適當跟進。 寮管處不在資料傳閱名單 地政總署最新回覆指出,寮管處早前收到轉介要求跟進一所屬違法佔用政府土地的空置構築物,由於該構築物沒有寮屋登記編號,寮管處在3月7日發出清拆告示,並在該構築物上張貼,惟一直未收到任何回覆,故派工程人員圍封該處,但進一步了解後已停止清拆,現時該構築物維持原貌,曾被移除的門窗屬後期加裝,與原構築不甚相同。而翻查紀錄,總署曾接獲古蹟辦的名單,並已分發屬下負責土地發展的各辦事處傳閱,惟寮管處不負責土地發展而不在傳閱名單內,總署將跟進內部傳閱機制以改善,但強調有責任按法例跟進佔用官地而未有寮屋登記編號的構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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