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心家長懶理藥物標籤警告 兩成幼童照食非處方傷風咳藥
服藥不當可能引發癲癇昏迷
(多倫多16日加新社電)研究人員發現﹐6歲以下的兒童﹐每5人就有大約1人服用非處方咳嗽、傷風藥物﹐而衛生部早已發出警告﹐幼童不宜服用這類藥物。從2009年10月起﹐衛生部指定咳嗽和傷風藥物的標籤附加警告﹐告訴家長和護理人員﹐不要給6歲以下的兒童服用這類藥物﹐因為它們沒有效用﹐還有潛在風險。
一項調查探討2009年10月前一年、大約兩年後的用藥情況﹐家長報告給子女服用非處方咳嗽和傷風藥物。結果發現﹐使用率下降大約4個百分點﹐從22%減少至2011年10月的18%左右。
多倫多聖米高醫院(St. Michael's Hospital)兒科醫師兼研究員馬圭爾醫生(Dr. Jonathon Maguire)說﹕「只是下降少許﹐那表示藥瓶的警示標籤大概不足夠﹐沒有勸告作用。我看家長就是不知道﹐他們不應給幼童這類藥物。」
馬圭爾說﹐沒有科學證據顯示﹐這些非處方藥物可以減短傷風或其他症狀的發病時間。
這類藥物通常含有﹕抗組織胺藥物(antihistamines)、解充血藥物(decongestants)、止咳藥物(cough suppressants)﹐以及撲熱息痛(acetaminophen)之類止痛劑的混合物﹐可以產生副作用﹐例如心臟不規則跳動、高血壓。6歲以下的兒童如果有這類症狀﹐他們可能無法告訴家長。
兒童服用這類藥物﹐如果服用過量﹐譬如量度劑量時出錯﹐或是多次服用﹐可能癲癇發作、昏迷。
上述研究報告周三在《加拿大公共醫療期刊》 (Canadian Journal of Public Health)發表﹐研究對象是接近1,100名1歲到5歲的兒童﹐他們到大多倫多地區7個初級護理設施求診。
研究人員發現﹐6歲以下的兒童服用咳嗽和傷風藥物﹐多數是家長較年輕﹐或是有兄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