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本報日前揭發領展已拆售的廣田商場,新業主向非牟利機構租戶額外大收管理費。運輸及房屋局長張炳良昨在立法會上表明,新業主仍須遵守房委會與領展(前稱領匯)買賣契約中附加的限制契諾,包括繼續向政府提名的非牟利社福及教育機構,以優惠租金出租指定商業舖位,若新業主收取優惠租金以外費用,將被房委會視為不遵守契諾,不排除採取法律行動。 有份協助廣田商場受影響非牟利機構的公屋聯會主席王坤透露,即使房委會去信新業主,但據他了解,受影響機構前日仍收到新業主發出的新租約,「(管理費)沒有『收順』」,他擔心事件滾大後,新業主最終不續約,趕走相關租戶,促請房委會盡快採取行動。 強調新業主須遵領展房委契約 社福界議員張國柱昨在立法會上,關注政府會否對新業主採法律行動,運房局長張炳良回應說,房委會收到有關團體的投訴後,即時向新業主發信提醒,「第1封是3月9日發出」。他重申,當年建議向非牟利機構收取優惠租金,是認為需要有這類機構提供教育等服務,「儘管交予領匯(現稱領展),亦不是他能選擇什麼租戶,而是由房委會提名」。 張強調,新業主仍要遵守房委會與領展買賣契約中附加的限制契諾,若向非牟利機構收取優惠租金以外的費用,將被房委會視為不遵守限制契諾,不排除採法律行動。 另外,有議員關注公屋街市經營權外判問題,張重申承租商雖然與檔戶自行商討租金,但房委會設租約條款,限制承租商除收取租金、冷氣費、差餉及管理費外,不能收取其他費用。他續指,由於這種整體承租街市營運權模式行之有效,新落成的公屋街市亦會採用相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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