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與妻分居裝修工人,去年11月與女兒因功課問題爭執,女兒搬到母親家中居住。今年1月工人要求女兒回家被拒,一怒下掌摑女兒兩次至其耳鼓受損,需留醫兩晚。工人昨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一項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罪。被告在庭上稱女兒是空手道黑帶,曾代表香港出賽,案發當日她有還手,裁判官聞言稱「又唔見你畀佢打低?」 女耳鼓受損 官質問「唔見你畀佢打低?」 42歲被告案發時掌摑14歲女兒,令她左臉紅痛,左耳鼓膜四成受損,他被捕後在警誡下承認因生氣而犯案。被告昨求情稱,因女兒呼喝婆婆,他才掌摑她。裁判官質問他有否想過女兒會因此聾,又稱女兒態度不好,被告也有責任。被告稱女兒當時有還手,她是空手道黑帶,曾代表香港出賽。裁判官聞言稱「又唔見你畀佢打低?」裁判官勸誡被告,無論家人是否習武,即使打贏了,也早晚家破人亡。案件押後至5月16日判刑,以索取背景報告,其間被告獲准保釋。 【案件編號:KTCC 119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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