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續3年休學遭大學踢出校 亞裔研究生索償3000萬無功
【明報專訊】安省西安大略大學一名亞裔研究生,因健康和其他原因連續3年休學,最後被校方經過調查後除名。該學生將學校和涉事的教授告上法庭,稱對方不做獨立調查,惡意打壓,索賠合共3000萬元。但這一指控都被初審法院和上訴法院駁回。
這位當事人學生名為麗安娜·陳,她於2005年成功考取西安大略大學的研究生學位,報讀診斷放射學專業(Diagnostic Radiology Program),並且順利完成了第一個學年。
但第二個學年剛開始,一系列的事情就令她產生焦慮,無法專心工作和學習,同時身體健康也出了問題,她只好從2006年12月起休學直至2007年8月。
2007年她一返校,就與她的一位導師盧姆博士(Dr. Lum)發生了衝突。她向校方投訴稱,盧姆博士恐嚇和騷擾她,還被迫接受評估。這導致麗安娜第二次休學,時間是2007年11月至2008年8月。
到了2008年10月,大學方面不得不再次讓麗安娜休學。但在這次休學期間,麗安娜在多倫多大學完成了一個學期,試圖在其他地方找到一個全職培訓的崗位當沒有成功。西安大略大學校方與麗安娜聯絡,與之商定在2010年7月返校,但又沒有成功。
到了2010年11月,校方啟動了紀律程序,對麗安娜從2010年12月起停學,並從2011年7月起中止她在西安大略大學的學籍。
2012年12月12日,麗安娜把她曾就讀專業的系主任阿曼博士(Dr. Amann)和幾位教授都告上法庭,因為這些教授有的是對麗安娜的表現作出負面評價,有的則是麗安娜的導師,還有的主導對麗安娜的調查,並最終決定將麗安娜開除。
麗安娜控告的理由包括,違反合約、故意忽視、違反信任,違反誠信責任、違反誠信責任和錯誤代表等等,各種損失費價值1500萬元,精神損失1000萬元,並追加罰款500萬元。
例如她控告那兩位進行調查的教授,指控他們「不進行獨立調查,且惡意、威脅性地濫用職權作出調查結果。」或者是指責校方強迫診斷放射學專業的其他學生,讓他們作出對麗安娜不利的評價。
2014年1月,初審法官駁回麗安娜的控告,麗安娜隨即提出上訴。安省高等法院法官認為,對學生進行內部調查和投訴處置,是學術機構的職權範圍,不能因此被控告。
其次,向同系學生徵求意見的程序,已經是保護性的深思熟慮的做法,並沒有什麼不妥。
法官逐一反駁了原告的各項指控,認為麗安娜要承擔所有的費用,共5833.5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