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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匯款代理被指於2008年至2010年間串謀妻子等,共洗黑錢71.9億港元,他昨否認控罪在高院受審。控方在開案陳辭指出,男子在警方錄取會面聲稱每月收取5000元,以自己的戶口為妻子在內地的嫂嫂轉帳。 大量支票存入轉帳 控方開案陳辭指出,喜彩有限公司於2008年9月以虛假文件向恒生銀行成功申請貸款800萬元。喜彩其後把兩張支票存入被告蔡容枝(60 歲)的中國銀行戶口。警方調查時發現,蔡妻李月桂亦獲授權可處理該戶口,兩夫婦妻均為已登記的匯款代理,蔡的銀行戶口更於2008年至2010年間,遭提取近72億港元,並有大量抬頭寫着蔡容枝名字的支票存入其戶口,由他或李到中國銀行將款項轉帳到其他戶口。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7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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