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渥太華22日加新社電)法律專家說﹐家長體罰子女﹐受《刑事法》的豁免起訴令保護﹐廢除這項條款﹐不僅影響原住民社區﹐也會影響移民及少數族裔。
《刑事法》第43章給體罰孩童的家長和教師法律辯護理據﹐加拿大真相及和解委員會(Truth and Reconciliation Commission)檢討加拿大寄宿學校虐待事件後﹐提出94項建議﹐其中一項是廢除有關體罰的豁免檢控令。
聯邦自由黨政府承諾﹐實施所有建議。
人們體罰兒童﹐何時越界﹐到虐待兒童﹐不容易界定。多年來﹐論者說﹐國會應當檢討條款﹐修訂條款﹐或是乾脆取消它。
安省京士頓皇后大學(Queen's University)法學教授巴拉(Nick Bala)說﹕「國會應否處理這個問題﹖絕對有必要。
是否一概廢除﹐結果家長輕微碰觸﹐或是作出很難證明有害的行為﹐就要面對刑事控罪﹖我說不。那又不是說﹐我們在這方面不需要行動。」
在一些文化背景下﹐或是移民團體中﹐體罰子女是可接受的教育方式。在刑事程序中﹐這類家長受針對﹐到不成比例的地步。
巴拉說﹐可能有人認為﹐這些團體的家長和原住民家長違法。
多倫多刑事律師加希亞(Roots Gadhia)說﹐她遇到一宗案件﹐一個華裔移民家庭的父親打女兒﹐她的頸部下面有瘀痕。女孩向警方投訴後﹐該名父親被控襲擊。他認為華人管教叛逆孩子﹐體罰是可以接受的方式﹐他沒有犯錯。
渥太華大學(University of Ottawa)法學副教授帕雷(Mona Pare)說﹐是否廢除該法﹐家長約束或拍打孩子﹐就會受刑事檢控﹖不太可能。她指出﹐普通法允許家長為體罰孩子辯護﹐控方也有法律原則可循﹐不檢控他們認為瑣碎的小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