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貨車司機明知前女友使用其信用卡簽帳,卻報警訛稱信用卡被盜用,警方花近半日調查,被告終向警方和盤托出,他昨承認一項浪費警力罪。辯方稱被告一時愚蠢,涉案的信用卡已被前女友簽帳逾4萬元,現已負債逾6萬元,請求輕判。 前女友簽帳逾4萬元 裁判官將案押後至明年1月4日判刑,待索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其間批准被告李永昌(25歲)以1000元現金保釋。案情指出,去年5月被告報警稱信用卡被人盜用簽帳超過4萬元,亦有人替他償還最低還款額,但他對交易毫不知情,警方調查後發現,被告的個人儲蓄戶口一直負責繳付信用卡欠款,認為他可能虛報,被告其後在警誡下承認,報案前已知道前女友一直使用其信用卡。 辯方求情稱,被告與父母及胞姊同住,月入2.5萬元,每月付1.5萬元作家用;涉案信用卡已被前女友簽帳超過4萬元,連同本金利息被告現已負債超過6萬元;被告犯案是一時愚蠢,願意就浪費警力賠償警方1843元。 【案件編號:TMCC94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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