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增益﹕中國憲法保障信仰自由
【明報專訊】共產黨主張「無神論」,雖然中國憲法第36條保障人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列明「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國家保護正常的宗教活動」,但是同時也規定「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進行破壞社會秩序、損害公民身體健康、妨礙國家教育制度的活動」、「宗教團體和宗教事務不受外國勢力的支配」、「任何人、任何團體,包括任何宗教,都應當維護人民利益,維護法律尊嚴,維護民族團結,維護國家統一」。
中國教會若要合法傳教,須先向國家宗教局下的三自愛國運動委員會及中國基督教協會登記。「三自」即在1950年代確立的「自治、自養、自傳」體系,即在「不受境外教會管理和干預」和「中國化」的前提下,才能在國內辦教會。不受政府控制和沒有登記的教會只能進行「地下活動」,自稱為「家庭教會」。
■相關概念
宗教自由 (freedom of religion)
文化衝突 (cultural conflict)
文化抵抗 (cultural resistance)
多層思考
1. 根據資料,召開「基督教中國化」大會主要目的是什麼?
2. 西方宗教傳入中國可能會為中國的發展帶來什麼影響?參考資料及就你所知,解釋你的答案。
參考資料
1. 〈「基督教中國化」會議低調召開〉,《明報》,2015.11.19
2.〈宗教的意義和功能〉,《明報.通通識》,2015.02.05
3.〈官方全面滲透 監控溫州教會〉,《明報》,2014.12.06
◆答題指引可到以下網址下載:life.mingpao.com/htm/dl/20151130BO.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