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已結業的稻香北角分店於去年10月,被指將牛肉火鍋配料充當鴕鳥肉賣出,遭海關「放蛇」揭發,經營稻香的天毅國際投資有限公司早前否認一項供應虛假商品說明貨品罪受審。裁判官昨裁決時稱,相信被告已提供足夠證據證明公司依賴肉類供應商,並已採取合理步驟把牛肉及鴕鳥肉分開處理,裁定罪名不成立。 官信已作合理把關 裁判官裁決時指出, 根據辯方證供,稻香職員從肉類供應商收貨後會把鴕鳥肉用手寫的標籤標記好,案發前該分店曾購入5公斤鴕鳥肉,案發當日亦有足夠存貨供應給客人。稻香北角店時任副經理徐少麗亦供稱,任職兩年間未見過有人把錯的肉交給客人,而他們只是將供應商提供的肉給予客人。公司業務部經理亦巡查過該分店8次,亦不曾見過類似出錯情G。 裁判官接納被告依賴供應商,亦無理由懷疑所收取的並非鴕鳥肉。裁判官相信稻香已採取合理努力及步驟避免事件發生,並指出分店出售的牛肉與鴕鳥肉價錢相若,牛肉甚至比駝鳥肉貴,且生牛肉與生鴕鳥肉非常相似,若要求被告收貨後驗肉未免太過苛刻。裁判官在有合理疑點下,裁定被告供應虛假商品說明貨品罪名不成立。 控方案情原指出,海關因收到投訴,去年10月22日到有關店舖「放蛇」,外賣牛肉及鴕鳥肉火鍋配料各一份,隨即將兩份配料化驗,結果發現兩盒配料均為牛肉。 【案件編號:ESS 3246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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