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通訊局會規管免費電視要員的誠信及刑事紀錄,亞視前執行董事盛品儒於2013年被查出曾改會議紀錄,無阻止主要投資者王征干預亞視,被通訊局裁定不符「適當人選」,要求他離職。接替盛的執董葉家寶,昨被裁定欠薪罪成。對於今次葉家寶會否又不符「適當人選」要求,有大律師指暫時未見案中葉涉及不誠實,相信其職務未必受影響。通訊局回應會徵詢法律意見,適當考慮。 通訊局昨回應,免費電視持牌機構及任何對其行使控制的人,包括董事,須為「適當人選」,並須保持為「適當人選」。 該局在決定主要人員是否仍符合「適當人選」的法定要求,會徵詢法律意見,並根據每個個案具體情G適當考慮,若發現違規,會依法處理,按情G懲處。 據《廣播條例》第21條,適當人選考慮包括具誠信公正品格情G下的紀錄;香港刑事紀錄,而該等紀錄涉賄賂、偽造帳目、貪污或不誠實的罪行。 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指出,欠薪屬刑事紀錄,但這是公司罪行,不屬個人罪行,葉家寶是以公司代理人身分承擔罪行,當中亦未見不誠實或欺詐成分,相信未必影響其執行董事職位,但最終要視乎通訊局如何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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