屢遭家暴 婦誤殺前夫囚30月
【明報專訊】女保安員前年3月放工回家後拒絕立即為前夫買飯,遭前夫以士巴拿擊頭,女保安其後搶去士巴拿還擊,前夫送院留醫數天後不治。女保安員早前被裁定誤殺罪成,法官昨判刑時形容事件為家庭悲劇,亦接納被告是家暴受害者,啞忍多年終於爆發,犯案起始是出於自衛,事後感非常後悔,故減刑1年, 判她入獄兩年半。
啞忍多年 自衛犯案
辯方求情稱, 根據心理學家為被告李潔珍(51歲)撰寫的報告,李去年患上適應障礙,現仍要服藥及接受輔導。辯方同時呈上多封求情信, 李在信中透露,她在羈押期間聯絡不上兒子,擔心他做傻事,終日惶恐。李的兒子的求情信亦透露,被告一直以兒子及事主蔡富強為先,把最好的留給他們,吃飯時會把雞腿留給他們兩父子,自己食雞翼尖。李亦在獄中抄寫經文並寄給兒子,由他代為燒給死者。另外,立法會議員張超雄及其助理亦有為李撰寫求情信。
法官判刑時形容李是典型舊式女性,事事以丈夫及兒子為先,不會考慮自己利益。法官接納事主醉酒後便會向李家暴,也相信李案發時被激怒的情G非常嚴重。
官茬Q告兒子勿羞於求助
法官強調本案是非常非常特別的情G,為她減刑1年後,判她入獄兩年半。由於被告已被羈押20個月,法官相信她不久便會獲釋,並寄語出獄後要與兒子好好生活,又叮囑其子有需要時向外界求助並非羞愧的事。
【案件編號:HCCC47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