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重告17人 佔旺者:為面子
【明報專訊】律政司早前獲高院批出許可,控告「四眼哥哥」鄭錦滿等17人刑事藐視法庭,指他們於去年11月佔領期間,在旺角亞皆老街涉違反禁制令,惟律政司代表因「睇漏眼」未有按程序在時限內提交文件,導致有關許可失效,無法繼續檢控各人。律政司日前再入稟高院申請許可起訴17人刑事藐視法庭,要求向他們展開法律程序。有涉案人質疑律政司「為告而告」。
早前因程序出錯棄告
涉案人之一翁耀聲認為律政司再次控告他們是基於「面子問題」,為求挽回威信。翁對此感無奈,質疑律政司是「為告而告」,「佢(律政司)一定要做洁A鰜犖A來講」。翁稱案件為他帶來心理壓力,望能盡快完結。
律政司擬控告的17人分別為:鄭錦滿、蕭雲龍、文伙安、黎宇聲、羅慧茵、陳子勳、陳瑋鋒、歐煜鈞、朱瑞英、翁耀聲、黃嘉義、江金桃、陳遨天、陳柏陶、陳榮華、劉鐵民及梁翰林。入稟狀指出,上述17人涉干擾或阻礙執行高等法院於去年11月10日就亞皆老街佔領區批出的禁制令。
大狀﹕非一罪兩檢
大律師陸偉雄說,律政司再次入稟申請許可起訴涉案人,做法並不等於一罪兩檢。陸解釋,法庭上次只是撤銷相關法律程序而非撤銷控罪,律政司有權再次入稟高院重新展開法律程序起訴涉案人。
律政司於今年3月入稟高等法院申請許可,向涉案的17人展開檢控程序,高院其後向律政司批出許可,惟律政司稱一時疏忽「睇漏眼」,未有在獲批許可後14日內存入「聆訊原訴傳票的預約時間通知書」,遂於今年9月向高院申請批准延期存入有關通知書,但申請遭法庭拒絕,令律政司本來已獲批的申請起訴許可失效,同時需支付訟費。
【案件編號:HCMP2916-293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