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裔無牌移民顧問重判監7年
助客造假 法官斥貪婪罰款91萬
【明報專訊】被控為客戶申請楓葉卡及入籍時造假的無牌移民顧問王迅(Xun Wang,譯音)早前承認8項控罪,法官以案情嚴重為理由,重判入獄7年,並罰款91.7萬元。法官斥王「貪婪」,為了金錢利益而損害本國的移民制度。
1200移民申請個案或重查
王迅的代表律師在庭後表示,王對判刑感到失望,不排除會提出上訴。而檢控官則表示,加拿大邊境服務局(CBSA)有可能會重新調查王迅1200名客戶的移民申請個案,查明是否有人涉及違法行為。
現年46歲的王迅早前曾違反保釋條件,今年6月4日再被拘捕,一直被羈押至判刑當日。他昨日身穿淺色西裝外套在溫哥華省級法院出庭,坐在代表律師旁邊聽取判決。
法官宣讀判詞時先後兩次形容本案案情嚴重,指被告經過精密部署,透過繁複程序為顧客偽造護照、工作證明等文件,為顧客保留永久居民身分,或申請入籍。
法官指責被告「貪婪」,一心只想賺錢,卻令本國的移民體制受到損害,影響公眾對制度的信心。
法官又指王迅犯案時間長,甚至在法庭頒布搜查令後仍然繼續犯案,他又在保釋期間違反條件,因此決定重判。
法官指,王迅承認的8項控罪中,其中7項均與無牌移民顧問的身分有關,決定有關刑罰可以同期執行,判處5年刑期。但第8項控罪則有關被告隱瞞收入逃稅,屬於個人行為過失,因此必須與其餘控罪分期執行,而該控罪判監禁兩年,因此被告共被判入獄7年,扣減羈留時間,他還需被囚多6年零4個月21日,即時收監。
至於協助客戶違法申領退稅福利和個人逃稅兩項罪名,王迅需要在一年內繳交罰款91.7萬元。
王迅聽取判刑後一直背向旁聽席,由庭警押走,全程沒有回頭。而在較早前的判刑聆訊,控方律師向法官建議判監7.5年,而辯方則建議入獄2.5年,明顯法官今次在量刑方面與控方比較接近。
檢控官帕特森(Jessica Patterson)在庭外表示,這宗移民詐騙案涉及的範圍廣泛,多達1200人曾接受過被告的移民顧問服務,她相信法官的判決已向公眾帶出明確信息,指出這樣的詐騙行為並不能忍受。
她說雖然不知道CBSA下一步行動,但有理由相信當局會翻查涉案客戶的移民申請個案。
王迅的代表律師克拉克(Ritchie Clark)在庭後表示,他的當事人聽到判決後感到不開心。克拉克指法官今次判刑很重,相對其他同類案件所判處的刑期更長,他的當事人正考慮會否上訴。
案情指,王迅以移民顧問身份為客戶在申請楓葉卡,或申請入籍時提供假的居住證明,包括在中國護照上蓋假的出境蓋章、製作假的學校證明和工作證明,又協助客戶騙取退稅福利,多年來賺取顧問費高達1000萬元。
另外他被揭發逃稅,漏報2007年至2012年的入息2,722,305元。他被控共15項控罪,今年7月承認其中8項,分別是4項違反《移民法》、2項違反《刑事法》偽造文書、2項違反《入息稅法》逃稅及違法領取工作入息退稅的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