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點對點.馮敬恩:「爆料」為保公眾知情權
【明報專訊】˙個人成長與人際關係
˙馮敬恩爆料×權責平衡
新聞撮要
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否決任命法律學院前院長陳文敏為副校長。作為校委會委員之一的本科生代表、港大學生會會長馮敬恩會後公開會議發言內容,包括有委員因陳文敏「沒博士學位」、「我受傷後沒慰問」等被輿論普遍認為荒謬的理由否決陳文敏任命安排,涉嫌違反《校務委員會成員行為守則》的保密協議,連日遭受批評。
稱以服務同學為重
馮敬恩曾稱「爆料」是為保公眾知情權,願意接受批評並感到抱歉。他之後接受《明報》訪問,說看在眼堛滌ㄣ鉹j自主外,只有選他為學生會會長的同學的看法,「我不想出名,只想服務同學」。馮於訪問中不斷重申「講多點校委會」,不欲多提個人,因兩三年後沒人記得他。
馮敬恩突然「爆料」令不少人詫異,原來這計劃是其他學生在學生會會議中提出的,學生會決定,若校委會用以否決陳文敏的理據太糟糕,就會落實「爆料」計劃。他在開會前一晚告訴母親,自己有可能因此被大學開除,母親只說了句:「諗清楚,唔好搞咁多洁C」她並沒阻止。他說自小父母給予他高自由度,「做好功課後就什麼都可以做」。
指校委會理應向公眾交代
外界關注馮敬恩「泄密」的後果,校委會主席梁智鴻曾發聲明譴責,稱考慮加以懲處。馮敬恩強調「被退學可能性很低」,萬一真的「被退學」,都會「再考番入薄v。但社會有人對他嚴厲批評,專欄作家屈穎妍及導演王晶不約而同呼籲僱主不要聘請他。馮笑言「咁就唔好請」,相信將來找工作不會有太大問題,因為他披露的,是校委會理應向公眾交代的。
──綜合《明報》報道
《明報通通識 第34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