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省督坐輪椅聽審 涉欺詐囚18月
還款30萬予聯邦及魁省政府
(魁北克30日加新社電)前魁北克省督蒂博(Lise Thibault)的欺詐案周三判刑﹐法庭下令她入獄18個月﹑償還30萬元給聯邦和魁省政府。
蒂博的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已有6年﹐她已承認欺詐﹑破壞公信等罪名。
申報不當開銷欺詐罪成
魁省法官聖西爾(Carol St-Cyr)在宣判刑期時說﹐蒂博慣性欺詐﹐已有悔意。
他說﹕「公眾要知道﹐這樣的行為應受譴責﹐那很重要。在社區服刑﹐不能滿足法律要求﹐維持公眾對公營機構的信心。」
蒂博的律師拉貝勒(Marc Labelle)隨後說﹐他會上訴﹐為她爭取保釋。他說﹕「我說(刑罰)太重﹐因為不是在社區服刑。」
76歲的蒂博坐着輪椅﹐戴上手銬﹐被庭警押解離庭。檢察官吉蒙(Marcel Guimont)對刑期感到滿意﹐他本來要求判處更長的刑期。
法官下令蒂博償還30萬元﹐其中20萬給聯邦政府﹑10萬元給魁省政府。
蒂博在2009年被控﹐兩年前﹐聯邦及省府審計長提交報告﹐指她在1997年到2007年出任魁省省督期間申報不當開銷70多萬元。
法庭聽取證供﹐得悉蒂博花錢買禮物、旅行、出席派對、飲食、滑雪和上高爾夫球課程。
檢察官建議法官判蒂博入獄4年﹐償還43萬元。
她的律師今年5月說﹐蒂博最多償還37.2萬元﹐其中27.2萬元來自她的基金﹐該基金旨在幫助殘障者。
蒂博最初不認罪﹐但在去年12月改變態度。她的律師拉貝勒說﹐她承認控罪﹐因為她對證據和法律有更深的認識。
她在庭上作證說﹐她沒法展示她任職省督期間積累的財富﹐一場離婚耗盡她的儲蓄﹐她依賴3萬元的退休金生活。
2014年﹐聖西爾駁回拉貝勒提出的兩項動議﹐辯方律師辯稱﹐被告為王室服務﹐應得豁免﹐案件應該撤銷。
拉貝勒說﹐那等於說﹐蒂博不是公僕﹐因此不能面對刑事控罪。但法官裁定﹐根據憲法﹐省督不享有女王同樣特權。聖西爾也說﹐按照憲法﹐省督是公僕﹐省督網站就有這個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