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質承建商制度曾被質疑
【明報專訊】房委會投標小組主席張達棠解釋,房委會每年都會檢視優質承建商名冊,有關承建商需具備一定規模,包括滿足職業安全、財政管理、人力資源等條件。他表示,部分承建商對興建公屋有豐富經驗及資歷,若長時間禁止它們投標,或導致承建商裁員甚至縮減規模,最終可能影響公屋輪候冊的上樓時間,承認很難就暫停投標期限劃出一個客觀標準。
僅3家優質承建商 現全部除名
據了解,現時房委會優質承建商名冊內其實只有中國建築、瑞安及有利3間承建商,今次已被一次過除名。有委員透露,昨日會議上,房署亦認為需要延長涉事承建商的暫停投標期限,但有委員認為涉事承建商並非刻意偷工減料,亦已承諾採取補救措施,認為不應劃一長時間禁止投標。
房委會於2001年在承建商名冊中加設「優質承建商組別」,當年邀請了6間有良好表現的承建商加入,包括今次涉事的瑞安承建有限公司。成功入選的承建商當時可獲增加25%建屋量上限作獎勵,由以往可同時進行2.1萬個單位的工程,增加到約2.5萬個單位。而部分極為複雜、具有高風險或施工進度緊迫的項目,亦可能只邀請優質承建商入標。
以被取消資格次數為門檻
不過當年已有傳媒質疑門檻太低,其中4間承建商在之前3年都有被罰暫停投標紀錄,房委會當年解釋,入選資格是承建商過去3年內被取消資格的次數不多於1次,因此該批承建商都符合入選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