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多倫多退休探長苗延建表示﹐每個警區內都設有一個社區回應組﹐負責與區內居民溝通。至於一個警局的電子郵箱由誰負責檢閱、檢閱頻繁與否﹐則沒有一個既定的機制﹐基本上都是由局長委派或決定。要是負責檢閱電子郵箱的警員休假﹐便可能沒有其他人接手。 至於案中事主寄出的電子郵件6個月未獲警局回覆是否經常發生﹐苗延建則表示這很難一概而論。 受害人不能匿名報案 不過﹐他指出﹐案中事主若在事發後﹐便希望警方處理事件﹐那就不應以匿名方法向警方報案。因為只有市民向警方提供線索或資料時﹐才能使用匿名身分。但報案者本身是事件的受害人則不能以匿名身分向警方聯絡﹐因為警方必須直接與受害人聯繫﹐索取更多資料﹐才能跟進案件。 苗延建又稱﹐若有緊急事件發生﹐當事人需要警方即時作出反應﹐最好的方法是還是打911﹐其他方法如電郵﹐又或多倫多警方最近推出以互聯網報案﹐都未必確保警方能即時採取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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