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上巿公司佳訊(控股)有限公司(0030)前主席陳家松,被指於2009年任職期間,以欺詐手段誘使佳訊以3.8億元收購另一間公司,陳涉從中收取100萬元賄款。陳昨否認欺詐罪及代理人接受利益罪。控方開案陳辭稱,前全國政協委員劉夢熊於案發時為佳訊主席,惟劉甚少參與會議,公司事務由陳主理。 促收購公司 被指欺騙董事會 控方稱,被告陳家松(60歲)在案發時為佳訊副主席兼執董,公司主要業務為提供金融報價服務及採礦業務等。 2009年10月,陳向佳訊的董事會建議收購離岸公司金廣控股有限公司,並虛假地向董事會指稱,金廣已完成收購持有中國山東省黃金採礦權的金盞時代國際有限公司;惟事實上,陳當時知道金廣與金盞之間尚未完成交易,但陳仍向董事會稱,收購金廣有利公司在內地開發採礦業務。 陳更隱瞞他以個人擔保金廣與金盞之間的交易,導致佳訊最終以3.8億元與金廣簽訂股權轉讓協議,而陳則從金廣的代表收取100萬元的賄款。聆訊今日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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