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青區會撥款自己批自己
六成活動找「關連團體」合辦 議員﹕難找其他團體
【明報專訊】區議會選舉年底舉行,由於區議會9月便會停工,多個地區活動撥款均趕在7至8月舉行。本報偵查發現,葵青區議會在去年至今的343項活動撥款中,有六成是擔任活動主委的區議員自行找由自己兼任要職的「關連團體」合辦,涉及款項逾千萬元,過程並無公開招標等程序,獲得「自己批自己」的活動包括全區活動如藝術節、舞蹈節等。廉署前總調查主任查錫我表示,這制度會予人「假公濟私」的印象,公平的做法應是由一個委員會按評分制決定合辦團體,不應由主委一個人決定。
明報記者 周展鴻 鄭佩珊
343活動208交關連團體 涉款逾千萬
葵青區議會處理地區活動撥款的做法,是先分拆多個範圍的活動工作小組,每個活動由一名議員出任主委,由主委獨自負責找合辦機構。合辦機構獲主委同意後,便可向區議會審核小組正式提交撥款申請。
本報整理2014年1月至今的葵青區議會撥款文件,發現343項工作小組及指定機構活動撥款,有208項的主委物色由自己擔任要職的「關連團體」合辦。有些主委是合辦團體的主席或總幹事,也有團體的主席是主委的助理(見表)。
本報獲得的部分撥款文件顯示,涉及撥款82萬元的葵青區藝術節,由長安婦女會合辦,而這活動的主委經民聯譚惠珍正是長安婦女會的主席。其他例子還有﹕將於今年7月至8月舉行的青年參與地方行政培訓班,活動經費10萬元,由安蔭h居民服務社承辦,該服務社的主席就是活動主委、工聯會梁子穎(見圖)。
區議員﹕要墊支經費副主席﹕有嚴格指引
梁子穎回應該主委制度時解釋,找安蔭居民服務社承辦活動,是因為要找信譽可靠的團體,「找其他團體有難度,現時制度是區議會活動由議員提出來,但民政處又不承擔,因為要墊支活動經費半年以上,所以很難找其他團體做……有些活動需要很大的社區網絡,一般的非政府機構未必達到要求」。他剛卸任安蔭居民服務社主席一職。
葵青區議會副主席、民建聯羅競成表示﹕「是否有那麼多地區團體肯做,我們都想有多些地區團體。但你要有經驗和有財力,又要墊錢。」他稱,區議會有申報制度,對開支有嚴格指引,不可能從中牟利。
民建聯區議員朱麗玲同樣曾將活動交予身兼主席的華荔居民聯會,她回應表示,指引訂明活動不能作個人宣傳,因此她認為找自己團體搞活動,不會獲得政治宣傳的利益。
查錫我稱惹不公印象 林卓廷倡檢視制度
廉署前總調查主任查錫我表示,主委制度會令人有假公濟私的印象,「區議會的活動應該公開讓人申請,要一視同仁,給予有條件申請的團體有同樣的資訊,否則會令人有不公平情G的印象」。
他說,找什麼團體合辦,應由一個委員會決定,並有公平的評分制度,而不應只由主委一人決定。
曾擔任廉署調查主任的民主黨總幹事林卓廷表示,由主委找關連團體合辦區議會活動,是極惡劣的做法,因為作為主委的區議員,對機構舉辦活動有監察角色,「如果我是主委,又是組織的負責人,便有角色及利益衝突,民政處也涉失職,不應該容許有這種情G出現」。他認為,廉署應仔細檢視這個制度是否出現問題,因為區議會在決定活動撥款時,應物色多於一個的團體並有透明度高的程序。
■明報報料熱線﹕inews@mingpao.com / 9181 4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