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化租務訴訟程序 無助逐走不良租客

[2015.05.30] 發表

安省租務委員會(The Landlord and Tenant Board)將會簡化訴訟的通知程序﹐但租務市場的投資者認為這項新猷對杜絕表現不良的租客起不到任何的作用。由本年7月1日開始﹐租務委員會將會負責向訴訟雙方發出聆訊的通知。根據現行的做法﹐這項工作由發起訴訟的一方負責。

安省租務委員會指出﹐新措施推出之後﹐在大部分的情況之下﹐原訴人不再需要負責向答辯人發出聆訊通知。委員會認為﹐新的做法將會有助簡化手續。

不過﹐有投資者則指出﹐理論上來說﹐簡化程序是應當的﹐但這項新措施無助解決整個制度的根本問題。

據指稱﹐目前整個制度有利租客﹐讓他們在聆訊之前不用遷出﹐繼續在爭議所涉及的物業內居住﹐時間可以長達數個月之久。

不少房東抱怨﹐他們雖然可以把租客告上法庭﹐但訴訟費時失事。

目前有一些國家的有關部門會在網站上公布表現不良的租客的資料﹐以供房東查核。

本地有投資者相信﹐這樣的做法將會令到租客尊重別人的物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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