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潑鏹女物管經理命危
涉案女住客轉送青山
粉嶺名都花園前晚發生淋腐液傷人案,被通渠水潑中的物業管理公司女經理臉部二級燒傷,情G危殆。據了解,被捕的47歲女子居於屋苑15年,近兩年向女經理作出逾10次投訴,指上層單位傳出推拉桌椅或波子彈地聲響。據悉,管理公司未能找到聲音源頭,其他住戶亦無聽到同類噪音,故未能處理事件。女住客前晚在大廈法團開例會期間,突向女經理頭淋潑通渠水,混亂中包括3名管理公司男職員被波及受傷,女住客亦受輕傷,其後轉送青山醫院留醫。
物管團體聯合聲明﹕強烈譴責
香港物業管理公司協會等5個物業管理專業團體聯合發表聲明,對事件感到遺憾,強烈譴責暴力行為,對所有傷者致以深切慰問,並提醒前線人員調解糾紛時提高警覺,如遇投訴者情緒激動或過激行為,應通知公司及求警協助。
據了解,女疑犯姓張(47歲),沒有精神病紀錄,與丈夫及子女同住在名都花園5座一單位15年。由2013年9月起,張婦向管理公司的39歲姓李女經理作出逾10次投訴,指上層住客不斷推拉桌椅及打波子,噪音令她忍無可忍。消息指出,張婦的家人及其他住客都沒聽到聲響,其上層單位也鋪了地氈證明沒產生噪音,但張婦仍不斷投訴,又指摘女經理沒有好好處理其投訴。
屬投訴噪音 無其他人聽到
前晚9時許,屋苑業主立案法團、物業管理公司及居民代表張婦共11人,在平台一間會議室開例會期間,張婦突然取出通渠水潑向李婦,另有3名男職員亦受傷,而張婦手腳亦濺傷,她逞兇後沒有逃走,被警員當場拘捕後送院治理。警方初步懷疑案件早有預謀,列作「傷人」處理,交由大埔警區重案組跟進,而張婦被捕後情緒激動,疑精神有異,轉送青山醫院檢驗。
本報記者昨致電粉嶺名都管理有限公司,接聽者指受傷員工沒有上班,不便回應,但透露其他員工情緒和公司氣氛未受影響。
中大精神科學系教授李誠指出,對情緒不穩的人而言,持續及輕微聲音都會令到他們感到憤怒,一旦遇到家人否定,可能產生暴力傾向,但家人不應盲目附和,應向對方直言「我都睇得出你對某讔n音好敏感」,同時找心理醫生或區內社工尋求治療。皮膚科專科醫生史泰祖表示,一般二級燒傷代表傷及表層皮,出現水泡及脫皮。此程度的傷勢,傷口可自行癒合,極少機會出現永久疤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