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家誠棄上訴刑期
[2015.05.16] 發表
【明報專訊】英冠球會伯明翰前班主楊家誠(圖),去年3月因洗黑錢7.2億元於區域法院被判監6年。他早前申請上訴許可求推翻定罪,但本周三被上訴庭拒絕。上訴庭昨日開庭處理楊的刑期上訴,惟甫開庭,楊透過大律師表示,他決定不繼續有關上訴,上訴庭判他須付訟費。
楊家誠妻子王曼酈昨未有到庭。楊的代表大律師離開法庭時,未有正面回應楊會否就定罪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楊家誠被指於2001至2007年期間,利用自己及父親楊松的5個永隆銀行及匯豐銀行戶口,非法處理共逾7.2億元犯罪得益。
【案件編號:CACC1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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