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路進口食物 無即場驗輻射
【明報專訊】自4年前日本3.11大地震後,本港修例限制來自受輻射影響的日本縣市食品進口香港,但海路通道或成為檢測漏洞。現時水路進口的食品沒有在碼頭落貨時即場檢驗,食環署長劉利群昨承認,貨櫃碼頭暫未有設食物檢測辦公室,當局正研究如何加強海路進口食物的檢測。
碼頭無檢測辦公室 食環:有聯絡進口商
有報道指出,葵涌貨櫃碼頭沒有設食物檢測站,食安中心職員只會在食物送入倉庫後才檢查,進口商只需在進口食物14日內報關,易成食物安全漏洞。劉利群昨視察屯門蚊患後表示,海路關口尤其是貨櫃碼頭,現時的確未有檢查辦公室,但強調過往一直聯絡經海路進口食品的進口商,進口時須先通報,當局會派員到其倉庫檢查相關食物,確保無問題才出售,當局正研究如何加強海路進口食物的檢測。
現禁日本5縣蔬果奶製品 無發現問題
本報查詢過去3年該署的檢查倉庫次數及發現問題食物比率,食環署發言人回應稱沒備存相關資料。據現時法例,本港禁止福島、茨城、櫪木、千葉及群馬5個縣的所有蔬果及奶製品進口香港,而所有冷藏肉類、家禽、禽蛋及水產品,則須附輻射水平證明書,一旦違規最高可被判罰款10萬元及監禁12個月。
劉利群又指,自日本311大地震後,已在全港抽取逾24萬個食物樣本做輻射檢測,除了2011年尾的3個蔬菜樣本,其餘並無超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