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獎違專家決定 藝發主席稱非首例
斥公開信傷害獲獎藝術家
【明報專訊】藝術發展局「2014香港藝術發展獎」電影專業評審小組一名委員昨發出公開信,批評本屆電影界別的「年度藝術家獎」結果遭藝發局正、副主席等人組成的總評審團推翻,觸發評審小組成員集體請辭。藝發局主席王英偉昨接受查詢首開腔回應,稱總評審團的決定與評審小組的決定不同「唔出奇」,推翻小組決定「過往試過好多次」,並指評審小組的決定是讓總評審團作參考,最終決定會由總評審團綜合所有因素而定,機制多年來「有規有矩」,反指公開信「傷害了獲獎的藝術家」,有違獎項的原意。
藝發局委員、浸會大學電影學院副教授盧偉力則憂事件「處理得不順暢」,傷害藝術家與藝發局之間的互信,事件反映行政思維主導,沒有考慮應與藝術家社群互相尊重。
曾在2010及2013年度任電影組別的專家評審小組成員的立法會議員鍾樹根認為,曾試過揀到或揀不到得獎者,未曾有問題或遇到查詢,認為今年做法有欠妥當。
公開信指出,本屆電影界別的「年度藝術家獎」原定由所屬專業評審小組通過「從缺」,最後總評審團發還決定,小組委員仍維持原判,其後總評審團「決定」把獎項頒予首輪評分中最高、去年上映的電影《魔警》導演林超賢。藝發局發言人早前承認事件,指總評審團有最終決定權。
王:專業評審供總評審團參考
藝發局主席王英偉昨回應本報查詢時,指對事件表示遺憾,認為個別委員不跟從保密協議,「是傷害及打擊了藝術家」,有違獎項支持藝術發展的原意。他認為,機制多年來行之有效,有既定程序,總評審團過往曾於不同組別多次發還專業小組的決定。
被問及總評審團參考小組意見最終又不跟從,王英偉多番強調有「跟足程序」,總評審團參考整個評審過程,包括首輪分數,及曾討論過的意見,最終一致決定電影導演林超賢值得奪獎,是基於承認藝術家的成就及鼓勵藝術發展,「總評審團覺得達到水準便要頒獎,(首輪投票)?家唔係唔合格,而係好高分,咁都唔頒獎,客觀性又去了邊?」
對於藝發局總評審團是否不想電影組別「從缺」以求「湊夠數」等質疑,王否認此說,透露今年其他組別亦「從缺」或遭發還決定,但沒有引起不滿。
有參與今年藝術推廣獎及藝術贊助獎專業評審小組的藝發局委員鮑藹倫認為,小組委員應清楚知道意見只供參考,總評審團有最終決定權,事件反映雙方溝通不足,她亦會在獎項的檢討會議中反映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