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亞視新聞前晚報道王征接納王維基的股權轉讓條件,但昨早王維基透過港視發聲明表明沒答應任何協議,主理亞視新聞部的高級副總裁劉瀾昌否認報道造假,強調只是準確報道亞視大股東想賣股權給王維基,「但王維基是否接受,是後續新聞」,聲稱是要搶先報道該新聞。記協發聲明譴責亞視大股東發放賣盤消息誤導市民,破壞新聞部的公信力。 記協斥破壞新聞部公信力 通訊事務管理局發言人表示,截至昨午5時,共接27宗有關亞視新聞報道亞視股權轉讓的公眾投訴,主要指有關新聞屬虛假和失實報道、誤導市民及公器私用等,局方會處理有關投訴。發言人強調,亞視須遵守業務守則,包括盡一切合理努力確保新聞準確無誤,如報道與事實不符,應盡快更正。亞視在2011年7月曾誤報江澤民「死訊」,結果被罰款30萬元。 劉瀾昌表示,亞視新聞有關股權轉讓的報道並非造假,「是比較準確講番公司的決定,因為亞視決定想賣給王維基,但王維基是否接受,是後續新聞,後來王維基否認」。被問及會否擔心亞視新聞公信力受損,劉說﹕「一點都不擔心,大家知道新聞是要搶,那個時候6點鐘,我們公司有這個決定,你說報不報?」他承認是股東希望發布此信息。 葉家寶:非王征要求報道 亞視執行董事葉家寶透露,前日下午5時50分才收到王征接受王維基條件的信息,他即向黃炳均求證,再向亞視新聞部說這消息,並指不是王征要求報道,「是我收到消息,剛好6點鐘新聞,是否可以先報道,全件事新聞部自己去考慮」。他強調新聞部有編採自由,有自己的守則和原則,專業精神無可置疑。 通訊局委員:非初犯 揭內部溝通問題 有通訊局廣播投訴委員會資深委員認為,亞視處理新聞的真確性必須更嚴謹,亦有需要向被報道的另一方、即港視主席王維基尋求回應,而亞視有誤報「江澤民死訊」的前科,非初犯者,揭示出內部有明顯的溝通問題,相信已違反《電視通用業務守則》,又對亞視前晚以新聞報道方式公布股權轉讓協議感訝異。他又認為任何持牌人有責任在發放股權轉讓消息前,先向通訊局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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