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學者:鬍子可屬極端思想標誌
喀什當局判留大鬍子維人監禁6年,此舉引發巨大爭議,有指這是公權力干涉公民穿著自由的行為,甚至有以思想信仰自由入罪之嫌。但有新疆問題專家指,這種帶有強烈極端宗教色彩的標誌造成恐怖氛圍,在公共場所禁止無可厚非。
稱干預有邊界 「在家穿是個人權利」
長期研究新疆問題的北京學者蔣兆勇對本報指,公權力在打擊極端宗教行為之時,「要注意邊界,不要干涉了公民的正當權利」;他又指,對於極端宗教主義而言,衣著、服飾及髮型鬍鬚等,是承載其極端宗教意識形態的標誌之一,在公共場合可依法治理。
蔣兆勇指,新疆尤其是喀什等南疆地區,穿黑罩袍、留大鬍子等行為並非當地的傳統民族特色,而是中東地區極端伊斯蘭教派後來傳入。「這種衣著服飾,是一種極端宗教標誌,用來與異教徒區分。」蔣說,「中國是一個世俗國家,這種帶有強烈極端宗教色彩的標誌,對公共生活的秩序會形成壓迫,甚至造成恐怖氛圍。」
他說,在公共場所禁止帶有極端宗教色彩的黑罩袍、大鬍子無可厚非;「這些承載極端宗教意識形態的東西,要強烈進行干預。當然,(干預)也要注意邊界,如果有人在家這麼喜歡穿,這是個人權利」。明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