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計佔領 警去年噴胡椒增4.5倍
【明報專訊】保安局提交立法會財委會資料顯示,警隊在2014/15年度動用胡椒噴霧次數達138次,用於公眾活動有83次,較上一年度全年增達4.5倍,當中仍未計算佔領期間使用數字。另外,警隊預留2700萬元購置的「人群管理特別用途車」所配的噴水裝置,可噴出有色液體以識別違法者。
去年9月至12月發生的佔領運動曾爆發多次大規模衝突,警方曾以87枚催淚彈等武力驅散示威者。保安局文件指出,警方為應付佔領行動,用3.5億元作警員逾時工作津貼、膳食及租車等費用。
至於武力使用方面,警方去年動用胡椒噴霧次數達138次,較2013年25次增4.5倍,當中用於公眾活動有83次,相信與去年反新界東北發展示威、7月2日預演佔中等事件有關,而警方動用警棍有18宗,但指佔領運動歷時較長,仍未統計當中情G,但承認佔領期間動用了3次催淚水劑。
公眾活動拍攝多1.5倍
另外,警方在公眾活動拍攝的次數達559宗,較2013年多1.5倍,當中有近半在31日後仍被保存;涉及隨身攝錄機的拍攝數目亦達63宗,同樣未計佔領時的數字。
警方指今年不但增加422個機動部隊及後勤人員職位,以增強前線處理群眾活動能力,又預留1.2億元更換及購置167輛警隊特別用途車,包括更換53架大型警察客貨車、新置30架警察客貨車、旅行車及巴士等。
「水炮車」可噴有色液體
至於新置的3架「人群管理特別用途車」,不但配備大型顯示屏及話音廣播系統以發警告,其噴水裝置更會噴出有色液體以識別違法者;警方同時會購置3架「特別用途裝甲車」,具防彈功能及無任何標記,以增警員作隱密性反恐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