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案發當晚拍攝片段的楊翠萍家住屯門,昨專程到九龍城裁判法院擔任辯方證人。她表示與被告素不相識,案發當晚目睹被告被警拘捕,便立刻向被告詢問姓名並記下,後來她從報章得知被告被控襲警,隨即與丈夫到法院查詢,但職員以私隱為由拒絕告知被告的聯絡方法,只願透露案件的提訊日期。他們遂於提訊當日再到法庭尋找被告,並把載有錄影片段的光碟交給他。 得悉被告被控 帶光碟到庭 楊與丈夫在庭外透露,他們均是退休廠商,案發當晚到現場拍片是為了記錄「大時代」,出手幫助被告則是因為「路見不平」,並強調到法庭只是講事實,「人係要維護公義,如果唔係呢個社會就無豲漶v。楊續稱,被告年紀尚小,「如果無人幫手伸張正義,就會畀人屈」。她透露,為了本案曾與丈夫三度前往法庭,每次來回均需花逾兩小時。問她可會覺得麻煩?她笑蚖﹛G「唔會,我]呢囓u係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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