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立法會調查高鐵工程延誤的專責委員會昨首次召開研訊,路政署長劉家強否認署方故意隱瞞高鐵延誤,指工程滯後不代表完工期一定會延遲。他說,在2013年傳媒披露工程資料後,當時距原定完工期仍有兩年半時間,署方已要求港鐵盡力追回進度。不過,劉家強認同署方應更早公開滯後情況,又對溝通不夠透明和開放「引起公眾誤會」致歉。 稱海外七成鐵路工程延誤 政府和港鐵在去年披露高鐵工程未能如期在今年完成,要延誤至2017年底,立法會專責委員會召開研訊調查責任誰屬。高鐵工程監管委員會主席劉家強首先作供,他在開場陳述時說,工序出現滯後非常普遍,因工序受不可控制的因素影響,如天氣和地質情G。他引述港鐵委聘的專家稱,在59項海外大型鐵路項目中,平均七成項目會延誤。 自由黨易志明質問劉家強會否認為準時完成高鐵工程是路政署責任,劉回應稱路政署除了監察港鐵,亦有作出協調,「我們有責任盡量促使(工程)如期完成」。 新民主同盟范國威質疑政府一早知道工程延誤,但故意隱瞞,指根據政府委任的獨立專家小組報告,獨立顧問於2013年7月、即傳媒披露延誤後兩個月,已經估計高鐵完工日期可能延遲近11個月,「為什麼政府當時仍然選擇隱瞞?」劉家強回應稱,當時離2015年完工期還有兩年半時間,「這兩年半可以發生很多事情,最主要是港鐵有否努力研究和實施追回進度措施」。 港鐵沒交代「重要關注」 劉家強又說,港鐵工程團隊曾就項目主要部分的累計滯後作分析,認為項目的完工期會延至2016年,但港鐵項目總監當時沒有把這項團隊的嚴重關注向政府交代。劉家強認為港鐵需要改善,但不認為港鐵管理機制有問題。 「商業機密」 拒公開文件 對於議員要求政府公開所有高鐵文件,包括監核顧問每月提供的報告,以及監委會的會議紀錄和相關文件,劉家強回應說,有關文件涉及敏感商業資料,要用機密文件方式處理,只可以讓議員閉門審閱和討論。 劉續說,由於文件提及合約情G和索償金額,公開交代會令承建商知道政府底牌,令政府和港鐵未來處理有關索償個案時處於不利情G,有損公眾利益。他強調政府是有責任配合專責委員會的調查,但亦要在保障公眾利益間取得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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