渥京將引入金融消費新法規
擬擴權監管局保障消費者
(渥太華21日加新社電)哈珀政府即將引入金融消費新法規﹐賦予加拿大金融消費者監管局(Financial Consumer Agency of Canada)更大權力﹐旨在監督金融機構﹐保障消費者。保守黨將推出它承諾已久的綜合金融消費者法規﹐取代現存支離破碎的法律和規章。
保守黨自2006年上台﹐已推行大量措施﹐包括降低零售業信用卡收費﹐約束對消費者取消手機合約的罰款﹐它也推動廣播業規管機構﹐降低有線與衛星電視收費﹐並給予消費者頻道選擇的更大靈活性。
聯邦政府還逐步擴大金融消費者監管局的權力﹐該機構監督超過350家聯邦規管金融機構的活動。
此外﹐該機構獲得的聯邦撥款﹐自2006年以來增加一倍﹐其執法部門獲更大授權。
金融消費者監管局負責確保金融機構﹐比如商業銀行、人壽保險公司﹐遵守聯邦法律﹐及金融機構自己制定的行規﹐從而保證消費者不受損失。
對違規機構﹐監管局可發出警告信、違規通知﹐也可處以罰款。每一項犯規最高罰款可達50萬元。監管局說﹐在2009-2010年度至2013-2014年度期間﹐它已徵收逾170萬元罰款﹐發出超過50份違規通知。
加拿大金融消費者監管局專員特達斯科(Lucie Tedesco﹐圓圖)說﹐在機構14年的歷史中﹐其職責已發生巨大變化﹐早年它只是一個電話中心﹐接聽與調查公眾投訴。
現在﹐該機構擁有大約80名僱員﹐年度預算1,750萬元﹐其職責擴大至增進民眾的財務知識。
新民主黨財政事務評議員柯立倫(Nathan Cullen)說﹐政府講的多﹐做的少﹐比如去秋達成的無約束力政策﹐要求信用卡公司減少向商戶收費﹐就不知是否消費者能得到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