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介詞「于」,有時又寫作「於」。二字本義不同,但語音相近,基本功能也差不多。在甲骨文中,「于」作為介詞已經存在,而且只用「于」不用「於」。經書如《尚書》、《詩經》、《易經》,也多用「于」。春秋以後,「於」才用作介詞,如《左傳》常見「于」、「於」並用。戰國以後,古書則多用「於」而少用「于」。現在,內地「於」簡化為「于」,二者就更分不清了。 「于」、「於」作為介詞,其中一個用法是引進與動作相關的處所,再細分下去,又可以分為起點、場所和終點,相當於現代漢語的「從」、「在」、「到」。如《論語?季氏》「虎兕出於柙,囓狻鬊p中」,這一句有兩個介詞「於」,意義略有不同:前者意思是「老虎犀牛從籠子媔]出來」,「於」表示起點;後者意思是「囓痁_玉在盒子中疰a」,「於」表示動作的場所。 要正確判斷介詞「于(於)」的意義,必須留意動詞,如上例前半句動詞是「出」,所以「於」只能表示起點,即「從××出」之義。 有時還必須結合上下文義。以〈鬼畏人拚命〉為例,「瓦墜于梁」,很多白話譯文將此句譯為「瓦片砸到屋樑上」,把介詞「于」後面的「梁(屋樑)」當成終點,這是不對的。下文的磨石、巨石都從屋頂墜下,同樣地,瓦片也應當從屋頂落到地面,這樣才能驚動身處房中的介先生。所以,「瓦墜于梁」應當理解為「瓦片從屋樑上掉下來」,介詞「于」後面的「梁(屋樑)」是起點才對。至於另一句「擲冠于地」比較好理解,就是「把帽子丟到地上」,介詞「于」後面的「地」是終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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