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八大以來,新一屆中央歷行反腐掃貪,截至前天,已經有65名副省部級以上的官員「落馬」,這些被稱之為「老虎」的大貪官紛紛受查,一度令人眼花撩亂,目不暇給,但兩年多下來,已令人審美疲勞,除非像國家領導人一級的「超級大老虎」,否則已很難引起人們關注的興趣。有消息傳出,「兩會」閉幕後,當局或有進一步的「打超級大老虎」的信息公布,冀能振奮人心。 反腐兩年多 打20萬蒼蠅 國家主席習近平在反腐運動之初,就曾提出「老虎蒼蠅一起打」的口號,老虎當然是貪腐高官,蒼蠅則是指基層貪官。檢驗最高層反腐決心和意志的,當然是看敢不敢打「老虎」或打什麼樣的「老虎」,而且「打虎」對「蒼蠅」也有震懾作用。但「蒼蠅」是在民眾身邊的貪官,是人民利益的直接侵害者,其危害也不可謂不大。更何G像擁有1.2億現金、68層樓的河北秦皇島北戴河區供水公司總經理馬超群、貪污3.4億元的廣州市國營白雲農工商聯合公司總經理張新華這類「小官巨貪」,情節也令人瞠目。 那麼兩年多來,蒼蠅打了多少呢?據中紀委網站公布,僅因違反八項規定,全國處理黨員幹部近10萬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近3萬人,而最高檢察院的報告稱,過去兩年,檢方查處貪腐官員超過10萬人,兩數相加,蒼蠅最少20萬人。約佔全國8600萬黨員的千分之二,比例雖不算大,但在「腐敗重災區」山西省,去年一年就有15,450名黨員幹部受處分,在220萬黨員中比例接近千分之七,以至有人說,反腐運動的黨內波及面已超越「文革」。 規模比文革 卻翻案無望 此話聽起來誇張,但也不無道理。因為「文革」對各級官員的衝擊面雖然大得多,但因「文革」時間跨度長達10年,且被整的官員大部分是短暫的,如鄧小平般三起三落,而且「文革」偏重政治批判,卻極少判刑入監的。而今次落馬的貪官,則多經法律程序,難有翻身之日。孫嘉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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