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看中化﹕偶像總是又唱又演?
【明報專訊】偶像鹿晗有份擔綱的電影《重返20歲》,主題曲毫不意外由鹿晗演唱。由偶像唱出所演影視作品的歌曲,這種模式東方人大抵十分熟悉,但為何偶像總會兼顧唱與演?
也不限於偶像,早前無綫劇集《四個女仔三個BAR》的片尾曲也是由有份演出的張繼聰、陳凱琳唱出,演員與歌手界限模糊。相比歐美,東方娛樂圈的一大特色正是樂壇與影視的分界模糊——西方雖不乏兼顧唱歌及演戲的藝人,東方卻「全能偶像」氾濫。這是結構的差異:西方藝人較專注於一種特長,東方藝人卻是唱歌、演戲、綜藝等樣樣皆能。但當聽到日韓流行曲都變得單一化後,不免令人懷疑,這種樣樣皆能但可能趨向樣樣平庸的偶像煉成法,或許是元兇之一。
東方演藝文化造就「全能偶像」
但既然「全能偶像」模式興起後一直成為東方藝人主流,背後必然與東方文化有關。古漢語稱演員為「俳優」(日韓至今仍用此詞),清代文字學大師段玉裁在《說文解字注》說:「以其戲言之謂之俳,以其音樂言之謂之倡,亦謂之優,其實一物也。」俳指演戲,優指演唱,但其實兩者都是同一東西,可知古代東方戲劇與音樂密不可分,這在中國粵劇京劇、日本歌舞伎、韓國假面舞等都能窺見,不像西方的音樂、戲劇可明顯分開,有單純演戲的話劇;而東方流浪藝人更常集歌舞、演戲、雜耍等多種技藝於一身。或許在東方人意識裏,戲劇、音樂、雜藝一直緊密相連,才造就又唱又演又當主持的藝人盛行吧。
古代藝人被歸為賤民
也有人認為,東西藝人差異源於體制及行業發展差異。西方經歷文藝復興後,演藝界社會地位逐漸提高,雖或被視為富人的僕人,但也有不少有識之士參與創作,戲劇成為推動社會發展的泉源,法國著名劇作家高乃依更當上學術機構院士;東方演藝界卻長期處於社會底層,歷代屢有戲禁,甚少「雅士」參與創作,明清戲曲大家湯顯祖、李漁都屬遠離政治的隱士性質。這是由於重視教化的儒學成為東方主流思想後,涉及魅惑、出賣色相等性質的娛樂表演遭排斥,藝人在中日韓都被歸為賤民,與西方的情形大相逕庭。在這背景下,演戲、歌舞、雜耍等直至近代才開始獨立發展,當然不如西方演藝事業般成熟仔細。
當封建社會崩潰、消費社會來臨後,東方藝人的地位火速上升,現在甚至擁有匹敵政經名人的影響力;但最藝術的舞台劇,在香港卻常陷生存危機,看來我們也沒資格批評古代東方對戲劇的輕視。
文:葉雨舟
圖:資料圖片